2019下半年企业合同管理培训通知
《合同管理师》考试是专业人才技能培训管理中心发起,根据国家法制建设要求,针对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治企的迫切需求,经过对企业法律人才需求紧缺现状的综合分析,而推出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技能考试。
考试由专业人才技能培训管理中心主管,合同管理师课程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统一招考工作,统一考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由职业人才认证管理中心颁发《合同管理师》证书。证书编号唯一,经注册备案后可在http://www.htgls.com/查询,也可以通过证书上方二维码和官网链接查询,全国通用。



培训服务委托方案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北京中创法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合同管理师专业人才技能培训+考试取证2019年合同法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工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 服务项目名称:
公司2019年合约法务管理人员培训班
1.2 服务内容:师资选聘、组织授课、学习资料、职业技能认证考试、证件发放、补考等工作。
1.3 服务方式:理论实操培训、统一考试。
1.4 服务要求:乙方应选聘2名业内知名专家进行授课,主要讲授合同管理师职业技能考试相关理论基础及实务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安排和选聘师资人选应提前告知甲方(见附件1、附件2)。
2.1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学员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证书之日止。
2.2 现场培训及考试:
地点: 公司培训中心。
时间:2019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
3.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税率3%)
3.2服务费包括合同管理师职业技能考试报名费、教材费、资料费、发票税费、(教材、证书)快递费等相关费用,以及授课师资授课费、往返交通费等。
3.2双方约定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
3.2.1甲方于培训前一个月统一支付乙方
3.2.2甲方指定参加培训学员所在单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给甲方指定参培学员(共计 人)所在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名称为培训费)。甲乙双方签约后,合同生效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 元费用,培训、考试、取证后(以证书送到甲方为准)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 元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为:
收款人:北京中创法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里支行
账 号:11001069700053008943
4. 权利义务
4.1 甲方权利义务
4.1.1 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项目。
4.1.2 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
4.1.2.1解决授课老师和监考人员在当地的接送、食宿问题;
4.1.2.2提供培训场地、组织参考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和考试。
4.1.3 负责培训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培训期间学员的反馈情况向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4.1.4 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参加培训的学员人数及其基本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开展培训工作。
4.1.5 督促参培学员支付服务费用。
4.2 乙方权利及义务
4.2.1 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详情参考附录三:服务项目报价表)
4.2.2 按照甲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改进。
4.2.3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培训服务,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参培人员取证率应为100%。
4.2.4 培训授课教师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否则乙方应进行更换。
4.2.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调整培训方案。
4.2.6 服务项目结束后,就培训过程及培训成果向甲方进行通报。
5.违约责任
5.1 如甲方参培人员取证率未到达到100%,乙方应免费组织未通过学员补考。
5.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6. 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上述文件、资料及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7.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9.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
乙方:北京中创法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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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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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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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地址: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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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附录一:培训安排(三天:两天培训+一天考试)
授课时间 |
授课时间 |
授课内容 |
授课师资 |
日 |
09:00-17:00 |
合同法基础知识 |
雷瑞琴、赵保庆 |
日 |
09:00-12:00 |
合同管理实务操作 |
吴茵、魏镇胜 |
日 |
13:30-17:00 |
合同风险防控管理 |
日 |
09:30-12:00 |
基础科目 |
闭卷考试 |
13:30-16:00 |
实务科目 |
附录二:授课师资参考
雷润琴
雷润琴: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9),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7),纽约州立大学法学硕士(1999),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后(2010),清华大学副教授;导 师: 徐善衍(清华大学特聘教授、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
培训经验:众合独家签约司法考试民商、经济法老师;海天司法考试老师;2009年加入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师资团队,成为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独家签约特聘讲师,2010年、2011年、2012年参与《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配套教辅资料编写工作,参与中石油、中国建筑、北京国资委、江苏企业法制协会等150多家企业、主管部门、协会,180多场企业法律顾问考试面授培训授课。授课风格幽默、生动,重点突出,深受学员喜爱。2013年参与了《全国合同管理师职业考试辅导教材》主要编写工作;2017年参与了《全国中小企业“依法治企”操作实务指南系列丛书》编写工作,由经济科学出版社面向全国发行。
赵保庆老师简介
法学博士
华北电力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法政系法律科学教研室副主任
中国法学会会员
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论著部主管。
北京WTO研究咨询中心法律部和研究部副主任
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特聘讲师、职业律师
赵保庆教授长期从事合同法、行政法、能源法和世贸组织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1项;参研省部级课题10余项;出版专著1部(合著),译著2部;主编、参编学术著作和教材4部。
吴茵老师简介
中国中铁总部法律合规部经理
全国合同管理师职业考试指定教材编委老师(实务科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
法律顾问、律师、高级经济师。
中交企协法律委员会专家。
吴茵老师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十几年来,从法律管理体系、队伍建设到规章制度、合同审查和纠纷处理;从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境内外项目的谈判和法律论证到公司法律重大课题的组织研究;从投资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到公司重大改革改制、整体上市和资本运做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均有充分实践。
主要工作业绩:1.参与中国中铁法律管理所有规章制度、规划和文件的起草;2.全程参与中国中铁A+H上市并提供法律服务;3.为中国中铁委内瑞拉铁路、巴西高铁、波兰A2高速公路、马来西亚大马城、印尼雅万、匈塞铁路等重大国际项目提供法律服务;4.负责重点课题如建设工程承包项目合同管理课题、中央企业合规管理课题以及规章制度综合管理课题以及示范合同文本的研究工作;5.先后参与编写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波兰)册的编写和股份公司出版的《风险管理案例选编》;主笔编写了全国合同管理师考试实务部分教材。2017年四月在《铁道工程学报》发表《建设施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探索》、《交通建设与管理2017年06期》发表了《国际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魏镇胜律师简介
北京盈科 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管理委员会 副主任
清华大学金融学院 特聘讲师
盈科学院 常务副院长兼教务长
《北京青年报》特邀专家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聘请法律专家
盈科全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 主任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新闻台特邀法律评论专家
研究领域: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及培训,民商法律事务。
附录三:服务项目报价表
考试中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
培训类型 |
考生数量 |
缴费方式 |
收费标准 |
包含项目 |
远程
+
面授 |
20-30人 |
个人缴费 |
2580元 |
报名费、快递费(教材、证书、发票等)、教材费、讲义费、培训费(面授师资课时费+远程课件)、交通费(授课老师+监考人员)、发票费、考务费、工本费。 |
统一支付 |
51000元 |
30-60人 |
个人缴费 |
2300元 |
统一支付 |
9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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