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培训介绍
考试安排
教材大纲
下载专区
在线报名
视频登录
模拟题下载
准考证打印
网上考试
证书查询
汇款方式
文章内容  

诉讼请求的对与错

2012-2-13
 
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备。双方本应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乙方说没关系,表示肯定能够在两个月内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顺利生产,故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两个月后,乙方准时将设备送到甲方,并进行了安装调试。在安装完毕之后的试生产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请乙方的专业人员又进行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于是,甲方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并退货。

试分析:
(1)甲方的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2)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2)在此案中,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当事人乙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了。(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36条)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已经成立。
(3)至于机器没有调试成功,乙方应当继续调试。如果多次调试均不成功,设备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为乙方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甲方可以请求换货;如果乙方的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求认定合同不成立。

 

打印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问题答疑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合同管理师》教学基地(北京中创法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8488182 59472226 联系人:王老师 赵老师 传 真:010-57536233 Email:htgls2016@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8邮编:100038 备案序号:京ICP备0750289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