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物品的转移

2012-2-13
 
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2)如果已经将手提电脑交付给孙某,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3)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答题要点:

(1)李某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权利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不可以撤销。

(3)由于钱某在赠与孙某手提电脑时,并未声明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对钱某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孙某照顾钱某的儿子是基于此前的委托合同,故本赠与合同并非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后,钱某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